上海经适房违规出租出借将有处罚细则
晚报讯今年下半年,申城拟公布实施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即经适房)政府规章,违规出租、出借等行为将有处罚细则。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近日在答复市政协常委、市侨联副主席屠海鸣时,透露了上述消息。为适应住房保障对象的入住高峰,今年本市将着重“升级”大型居住区的教育、交通、商业等配套,对于附近有地铁站点的大型居住社区,保证至少有1条公交线路末班车时间与地铁相衔接。
本市媒体曾曝光中虹浦江苑等小区存在的共有产权房违规出租现象。屠海鸣调研发现,由于保障房基地普遍离市区较远、各项配套尚不完善等原因,导致部分家庭不愿入住经适房。由于申购者多为中低收入家庭,为增加收入补贴房贷或房租,导致部分申请家庭违反相应规定,将共有产权房对外出租,从中赚取钱财。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在答复中坦言,由于法律法规缺少支撑,诚信体系尚不健全,违规失信成本较低等原因,保障性住房的供后管理是一个难题,可供借鉴的成功经验确实较少。对极少数严重违规、拒不整改的家庭,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出售合同约定,通过收取违约金、追缴不当收益、直至收回住房等方式严肃处理,并通过司法等途径追究其法律责任。该局正积极推进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府规章制订工作,预计将于今年下半年公布实施。其中将进一步细化研究针对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措施,强化管理要求和执行效力。
目前,本市已在闵行浦江和宝山顾村等保障房基地开展了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供后管理试点工作,探索符合本市实际的分工负责、多方协同、快速反应的联合监管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物业服务单位开展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后及时劝阻;通过设立派驻工作站,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初步查处。建立由住房所在地住房保障机构牵头,公安、工商、社区、居委、物业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机制。针对购房家庭的违规行为则采取分类处理措施:对违法搭建、破坏房屋承重结构、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等,由住房所在地房屋管理等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对擅自出租、出借、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等行为,由分配供应区的住房保障机构按规定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