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专职诈骗团伙钻企业漏洞 借讨薪行诈骗

新电梯网站转发 2013-05-12

钻企业漏洞 借讨薪行诈骗

崔某等八人组成专职诈骗团伙 以未签劳动合同为由赚取双倍工资差额

《劳动法》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利益,但崔某等人却钻空子,用劳动法帮自己谋利,组成专职的伪劳动者诈骗团伙,制造被拖欠工资的假象,通过劳动仲裁机构向单位索赔。昨天,记者从东城法院获悉,在受害公司起诉维权时,承办法官发现了其中的端倪,主动联动公安机关在宣判的时候抓捕了这个诈骗团伙。

不服仲裁诉保安

2011年,北京一家城市管理公司到东城法院提起诉讼,引起东城法院法官的注意。被起诉的是公司的保安崔某等8人,他们8人同时在当年3月入职一家城市管理公司工作,担任内保值班员,一直到8月主动提出离职,随即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及未发放的工资等共计16万余元,用人单位对仲裁裁决不服。

虽然证据显示领取工资的签字明显非当事人本人所签,崔某也坚持未领取过工资,但案情存在重大疑点。崔某等人作为保安,收入微薄,且户籍均在外地,每月需支出固定的租房等生活开销,不可能连续数月在未领工资的情况下仍继续安心工作。法官经过仔细调查后怀疑这是一个有组织、有预谋、长期盘踞在北京劳动力市场的以虚假诉讼为职业的团伙,在向庭长及主管院领导请示汇报后通知了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代签领员工工资

经过公安机关长达半年的侦查发现,崔某等八人此前已经在我市多个区法院、仲裁委以虚假诉讼的形式诈取钱款,他们的惯用伎俩是,一般选择劳动密集型企业,然后调查该用工企业背景,一旦发现该企业属于中小私营企业,崔某等八人共同申请入职,接下来利用该类大量用工企业在管理上漏洞的通病,以各种理由拒绝签署劳动合同。在领取前几个月工资时每个人亲自签字领取,随后数月便以快捷方便为名,委派一人代领代签,但在签名一栏并未注明是代签,而且代领人还经常变换。

通常在入职大半年后,八人便集体辞职,旋即以未签劳动合同、未领取工资为由申请仲裁。由于领取工资的签名笔迹的确不是本人所写,大多数仲裁委、法院必定裁决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和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崔某等人以此谋利。

宣判时实施抓捕

在掌握了一定的犯罪证据和周密部署后,法院配合公安机关,按照法律程序开庭审理此案,并约来崔某等人来听候宣判。崔某等人原以为又一次得到法院支持,做着如何分赃16万元的美梦时,却得到了当庭被驳回的判决结果。就在崔某等人还准备争辩时,早已埋伏在外的民警将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嫌疑人经审讯均已对其罪行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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