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7第一季度报告
康力电梯(12.600, -0.09, -0.71%)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67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公告编号:201727
2017
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友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舟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国良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较期初增加44.66%,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收到出让康力优蓝10%的股权出让金。
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60%,原因系截止本期末一年内到期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一年以上)减少。
3、预收款项较期初增加32.48%,主要原因系本期收到的定金、排产款、发货款增加。
4、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52.34%,主要原因系2016年度的年终奖于2017年年初发放所致。
5、应交税费较期初增加65.57%,主要原因系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245.50%,主要原因系利息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以及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手续费增加。
2、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增加709.69%,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出让康力优蓝部分股权产生的收益以及较去年同期增加了募集资金的理财收益。
3、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31.70%,主要原因系本期收到的供应商罚款较去年同期减少。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55.89%,主要原因系公司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兑付增加;公司本期支付的材料价格锁定预付款增多。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员工持股计划
(1)2016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等相关议案。
(2)2016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委托东吴证券(11.910, -0.03, -0.25%)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东吴-招行-康力电梯员工持股计划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进行管理,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本公司股票。
截至2017年4月9日,东吴-招行-康力电梯员工持股计划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购买公司股票29,725,086股,成交金额为414,633,902.15元,成交均价约为人民币13.95元/股。
2、转让康力优蓝部分股权
公司于2014年12月初始以增资4,000万元及股权受让方式出资1,330万元参股北京康力优蓝机器人(19.850, -0.07, -0.35%)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力优蓝”),获得康力优蓝40%股权。康力优蓝原股东之刘雪楠、沈洪锐承诺,康力优蓝在2015年、2016年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少于800万元和3,000万元;若康力优蓝2016年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少于1,000万元,则刘雪楠、沈洪锐承诺回购康力电梯持有康力优蓝的全部股权,同时向公司支付年息8%的利息。根据经审计的康力优蓝的2016年年度报告,康力优蓝业绩未能达成投资初期的承诺业绩目标。考虑到上市公司利益、康力优蓝的整体发展战略,公司调整了对康力优蓝的投资策略及经营思路,通过部分退出、引进新股东、引入更多资源共同发展的方式经营该服务机器人项目,公司于2017年3月向深圳前海盛世轩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盛世轩金”)转让持有的康力优蓝10%股权,现已收到股权转让价款5,000万元人民币。盛世轩金系由盛世景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景”)全资子公司即深圳市盛世景投资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并进行管理的投资基金。
自前述公司持有的康力优蓝10%股权转让完成日起3个月内,盛世轩金可以按照与本次交易相同估值项下的价格和条件另行受让公司持有的康力优蓝5%股权,公司予以接受并全力配合,届时由股权转让双方另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若在上述期限内康力优蓝发生增资致5%股权发生变动的,则该5%股权作同比例调整,转让价款人民币2,500万元维持不变。若在上述期限内盛世轩金未向公司提出受让以上5%股权的请求,则公司可以选择或要求盛世轩金按此约定继续受让,或自行向任意第三方转让康力优蓝股权。前述受让方不限于盛世轩金,也包括由盛世景或其指定的管理子公司管理的基金。
鉴于前述原因及康力优蓝的后续进展,力求采取比执行原协议更佳的方式多方共赢,公司与相关协议方就初始投资协议中涉及业绩承诺条款的解决方案仍在协商中。
详细进展公告,见下表: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
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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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友林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67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公告编号:201731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5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0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11日-2017年5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17年5月11日至2017年5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8日
7、会议对象
(1)截至2017年5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或其它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8、会议地点: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康力大道88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选举王友林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2、选举沈舟群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1.3、选举张利春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4、选举朱琳懿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1、选举耿成轩女士为独立董事
2.2、选举强永昌先生为独立董事
2.3、选举夏永祥先生为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3.1、选举莫林根先生为监事
3.2、选举朱玲花女士为监事
上述议案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7年4月26日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7年5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康力大道88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和单位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单位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7年5月11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陆玲燕
联系电话:0512-63293967
传 真:0512-63299905
地 址: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康力大道888号
邮 编:215213
2、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样本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67
2、投票简称:康力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选举票数
上述议案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上述议案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即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拥有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拥有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选举监事时,每位股东拥有对上述监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候选人,也可以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1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12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2367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公告编号:201728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耿成轩女士为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16次,未出席 0 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耿成轩女士现任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财务与会计研究所所长,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主任,南京公用(7.520, -0.13, -1.70%)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海伦哲(8.700, 0.00, 0.00%)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永鼎股份(9.170, -0.16, -1.71%)有限公司、焦点科技(57.530, 0.20, 0.35%)股份有限公司及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67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公告编号:201730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夏永祥先生为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16次,未出席 0 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夏永祥先生现任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教授、所长、博士生导师,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67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公告编号:201729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强永昌先生为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