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 劳务派遣人员可以代表检验机构开展工作!

【标题】检验人员劳动关系
【内容】我们是陕西汉中特检所聘用人员,自从我们特检、质检、计量三所合一后,我们的劳动关系变为第三方劳务派遣,社保关系转到劳务派遣公司,但是人员资格证又在特检所注册,请问这种属不属于挂证?检验是否合法?
【回复】目前需要完成执业公示,有相应的协议及合同,可以代表执业单位从事检验工作。

【标题】检验人员劳动关系
【内容】我们是陕西汉中特检所聘用人员,自从我们特检、质检、计量三所合一后,我们的劳动关系变为第三方劳务派遣,社保关系转到劳务派遣公司,但是人员资格证又在特检所注册,请问这种属不属于挂证?检验是否合法?
【回复】目前需要完成执业公示,有相应的协议及合同,可以代表执业单位从事检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