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坤铃电梯有限公司出借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给无证公司,被罚5万元!

海南坤铃电梯有限公司出借生产许可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生产许可证的,责令停止生产,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生产许可证。”,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50000 元。

海南坤铃电梯有限公司出借生产许可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生产许可证的,责令停止生产,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生产许可证。”,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50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