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天府新区法院判决支持业主诉求:顶楼电梯噪音超标须整改

据媒体报道,四川成都天府某小区顶楼业主因电梯运行时产生持续低频噪音,夜间达45分贝以上,导致长期失眠,多次向物业反映未果后提起诉讼,要求整改并赔偿精神损失。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支持业主诉求,责令物业及开发商限期采取降噪措施。
经专业检测,电梯夜间运行噪音超过《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2010)规定的夜间卧室30分贝限值,违反《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四条。开发商未按标准安装隔音设施,需承担主要责任。
物业接到投诉后未及时联系维保单位排查,如检查导轨润滑、主机减震等,构成管理失职。法院认定长期噪音导致业主睡眠障碍,构成对健康权的侵害,判赔精神抚慰金5000元。
法院建议采取以下措施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加装电梯导轨减震胶垫、更换低噪音主机、井道隔音棉包裹;调整夜间运行模式,如22:00-6:00降低速度或暂停部分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