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天山路加装电梯项目“12·3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2024年12月31日15时15分许,长宁区古北路XXX弄XXX号加装电梯项目工地,施工单位怡核实业(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核公司)在进行电梯井防火墙水泥板安装作业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84.2万元。
涉事单位斯迈普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施工单位怡核实业(上海)有限公司,持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理单位中青立新(上海)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具备工程监理资质。
怡核公司虽制定安全制度,但未明确部分岗位安全职责,且未进行专项安全技术交底。监理单位中青公司当日记录安全问题并要求整改,但现场无安全员监督。作业人员李XX带领张XX、韩XX进行安装作业时,李XX站立的木结构平台木跳板断裂,导致其坠落,经抢救无效于2025年1月2日死亡。现场发现木平台未经验收,且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帽和安全带。
直接原因李XX未佩戴安全防护装备(安全帽、安全带)。木结构平台不符合安全要求且未经验收,平台断裂导致高坠。
间接原因管理缺失,怡核公司未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场安全管理缺位。未对木平台进行验收,且未制止未佩戴防护装备的行为。
该事故为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暴露了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漏洞及监管不力问题。需通过制度完善、人员培训及现场监督等措施,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附件: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宁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