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报告与实际严重不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中星特检院被罚5万元

小编娜娜 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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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星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被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万元。经查,当事人受盐城市仲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对景山名门小区1号楼东电梯、2号楼2单元东电梯开展定期检验。检验人员邬某、沈某于2025年4月23日、24日完成检验,并出具《曳引驱动乘客与载货电梯定期检验报告》,结论均为“合格”。

当事人未严格执行《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 T7001-2023),未如实记录电梯问题。当事人持有有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TS7510113-2027),检验人员邬某、沈某均具备执业资质。检验报告与实际严重不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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