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被收电梯使用费?物业退费18万,四川乐山市场监管介入调查

据媒体报道,四川省乐山市井研县幸福名门小区物业因违规收取业主装修相关费用,已被住建部门要求整改并全额退费,同时案件已移交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该小区物业在业主办理装修手续时,擅自设置了电梯货运费、楼道维护费、机动车服务费三项收费项目。业主反映,除上述费用外,物业还收取了装修管理费、建渣清运费等,共计5笔费用。其中,电梯货运费因“装修搬运材料必须使用电梯”而被业主普遍认为不合理。
井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介入调查后,认定上述三项费用属于擅自设置的违规收费项目,并下达了整改通知。目前,物业公司已为533户业主全额退费,总计18万余元。同时,该事件因涉嫌违反《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已被移交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查处。
乐山市物价部门早在2008年就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收取装修管理服务费后,不得再重复收取公共楼道维护费、电梯使用费等费用,这些费用已包含在物业管理费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