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广东潮州4单位因电梯未检验、维保失职被立案处罚

据媒体报道,为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年"成效,广东省潮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今年已查处电梯违法案件11宗。现公布4起典型案例:
2024年11月18日,湘桥区某公寓使用未检验电梯且未办理使用登记证,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被责令停用并罚款;涉事安装公司因未监督检验,被另案处罚。
2025年4月14日,广州某电梯公司维保时单人作业、漏检项目、时长仅10分钟、信息卡代签,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被责令整改并罚款。
2025年6月5日,潮安区某幼儿园使用未经检验的送餐梯,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被立案调查。
2025年4月1日,潮安区某租赁服务部使用超期未检电梯,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被立案调查。
电梯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合法合规的使用、规范的维护保养是电梯安全运行的重要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