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一在建项目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致1人死亡

2025年4月27日11时15分,位于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浮山新区嫦娥大道的咸宁市某在建项目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80万元。
事发当日,工作人员张某军与同伴前往项目现场处置此前发现的自动扶梯破损梯级隐患。在作业过程中,张某军从三楼扶梯与楼面的中空区域意外坠落至一楼地面,经现场确认已无生命体征。
据事故调查组现场核查,事发时该项目正处于室内精装收尾阶段,涉事自动扶梯尚未通电、未完成验收,仅办理过开工告知手续。三楼扶梯入口与楼面拐角处未设置正式防护栏杆及防护玻璃,仅靠两块以铁丝简单捆绑固定的临时护栏遮挡缝隙,无其他稳固防护措施。
事故发生后,咸安区第一时间成立由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公安、住建等多部门组成的专项调查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全流程调查工作。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因作业人员违规操作、现场安全防护缺失、行业及属地监管履职不到位引发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目前事故后续处置及整改督导工作正在推进中。
附件:咸安浮山咸宁市某建设项目“4·27”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