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起电梯人为纵火案例警示:轿厢绝非任性空间 涉事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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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近期两起电梯人为纵火险情接连发生,处置及时未造成重大伤亡,涉事人员已被依法控制,消防部门发布安全警示。
云南大理宾川县凌晨2时许,外卖员王宏琨送餐时进入26层居民楼电梯,发现堆放的泡沫板被人点燃起火,立刻脱鞋用鞋底快速扑灭初起火苗,避免熟睡住户集中的整栋楼发生严重火情。经查,起火前一分钟有住户故意用打火机点燃泡沫板,目前已被警方控制。
江苏苏州吴中区一醉酒男子搭乘电梯时,先捶打轿厢内壁、试图掰下电子屏未果,随即用打火机持续灼烧电子屏,确认燃起明火后才离开,最终烧毁电梯电子屏及配套部件,明火燃尽后自行熄灭,后续住户发现隐患后报警。
消防提醒:电梯是密闭公共空间,绝非任性宣泄的场所。故意纵火、损毁电梯设施,不仅要全额承担维修赔偿,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