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首崔世安:官员被公诉法院工作不受干预

新电梯网站转发 2013-06-07

南都讯 “特首一切服从法院和法律,基于司法独立原则,要确保法院工作独立且不受干预。”澳门特首崔世安昨日回应民署“一哥”谭伟文被公诉案件,谭涉嫌向检方拖延提交资料帮上司脱罪。检方昨日则强调,身为官员的嫌犯决意拖延,让检方不能实施监督职能,妨碍了公正的实现。

特首:特区政府服从法律

“作为特首,我不会评论事件,一切会服从法院和法律工作。”崔世安昨日在公开场所被记者们围堵时,开腔即是服从。2010年廉署和检方调查行政法务司时,民政总署涉嫌拖延提交资料,4名官员因此被公诉(详见本报昨日A 16版报道)。

崔世安接着强调说:基于司法独立原则,特区政府服从法律,确保法院的工作独立且不受干预地进行。但是崔世安在行政权内,已签署委任预审员调查事件(纪律程序),他还正式要求取得法院的起诉批示。

民署管委会主席谭伟文等官员会否因此被停职?崔世安又解释说,防范性停职在公职法律中有一定的前提,待开展调查程序后,预审员将就案件进程向特首作阶段性建议。

检方:身为官员明知故犯

澳门检察院昨日则证实了南都此前的报道。谭伟文等4名嫌犯触犯《刑法典》的渎职罪,被移送初级法院排期审理,一经定罪最高可处5年徒刑。

2010年初,有市民向检察院检举:2001年临时市政局涉非法批出10幅永久墓地,现任政务司司长陈丽敏办公室的一名顾问之父获批。陈是当时的市政局和现在民署的上司。检方昨日称:为了实施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能,曾以多份公函要求民署主席谭伟文提供相关数据等原始文件。但谭决意拖延,而3名下属顺应谭的要求,也决意拖延。这使得检方不能实施监督职能,无法展开必要程序,妨碍了公正的实现。

检察院还强调:4名嫌犯身为公务员,明知不可违反法律规定跟司法机关合作的义务,仍共谋合力,损害了社会的公共利益。而任何刑事案件,一经查证犯罪事实,检方必定提起控诉,以维护法律的尊严。

此外,昨日有议员到政府总部递信,要求特首免去谭伟文的民署主席职务,以免调查受阻。该议员认为谭已无公信力。另有议员提出书面质询称,至今才展开行政程序,行动迟缓。

港澳观察

信仰法律,向特首学习

民署主席谭伟文等阻碍检察院调查,其实在去年澳门葡文媒体已闹得沸沸扬扬。而今法院宣布排期公审,谭已是嫌犯。网络到坊间更显得群情激昂。特首何不大笔一挥:撤职,严惩,建议法院重判,或者在一开始就封杀媒体报道或者直接命令检察院不起诉呢?

不过,澳门是个成熟的法治社会,如果特首“捞过界”,恐怕他自己也会引火上身,自身难保。而他表态“一切服从法院和法律”更是显示他对法律的信仰和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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