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济源诈骗100多亿元被判无期 案涉9名厅官

新电梯网站转发 2013-06-16

原标题:金融大盗刘济源诈骗百亿判无期

济南市政府15日向记者通报,骗取银行、企业100多亿元资金的2010年“12·06”伪造金融票证案,14日由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刘济源被判处无期徒刑。

骗取资金101.3亿余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济源自2008年11月至2010年11月,采取私刻存款企业、银行印鉴,伪造质押贷款资料、银行存款凭证、电汇凭证、转账支票及以企业的名义在银行开立账户,冒充银行工作人员,让企业向其控制的账户内存款等手段,骗取银行、企业资金共计101.3亿余元。案发后,依法追缴赃款赃物合计82.9亿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济源的行为构成贷款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票据诈骗罪、诈骗罪。四罪分别判处无期徒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诈骗案涉及9名厅官

“齐鲁银行金融诈骗案”为2010年12月6日,齐鲁银行在受理业务咨询过程中发现一存款单位所持“存款证实书”系伪造引发的案件。据山东省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纪检监察机关先后对涉案的20名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负责人立案调查,其中涉及厅级干部9人、处级干部6人、企业管理人员5人。”

据21世纪经济报道,事发两年后,齐鲁银行诈骗案的全貌才揭开。

起诉书披露,共指控刘济源20项涉嫌犯罪事实,其中涉案金额最多的达40亿元,最少的也有1000万元。

根据起诉书涉案金额统计,齐鲁银行案涉案金额超101亿元,其中涉嫌诈骗银行100亿元,涉嫌诈骗企业1.3亿元,案发后追回赃款82.9亿余元,实际损失近2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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