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两官员从2千多万财政补助中拿643万做好处费
两名被告人案发前分别任职深圳罗湖区财政局和某街道,昨日一审当庭认罪
新快报讯 2000多万元财政资金补助,当中居然有三成被两名官员拿来作好处费。
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原副调研员(副处级)兼预算科科长牛建海,通过审批由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基建办原负责人黄文洲递交的财政资金补助申请,随后包工头陈某某以收取工程款的形式,从当中获取款项总额合计2146万元,并从中拿出643.8万元作为好处费送给牛建海和黄文洲两人。
昨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公开一审开庭审理,两人当庭表示认罪。
检方指控,2008年初至2012年底期间,行贿人包工头陈某某(另案处理)通过被告人黄文洲,找到时任罗湖区财政局预算科科长的牛建海,后利用牛建海的职务便利,顺利审批了陈某某以东湖、翠竹、东晓等街道办事处名义通过黄文洲递交的财政资金补助申请,随后陈某某以收取施工工程款的方式,从上述街道办事处获得了财政资金补助款项,共计2146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