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超生女婴被抱走案续:县政府称纠缠此案无意义
新华网石家庄2月25日电 “河北安新超生女婴被抱走案”去年12月27日被高碑店市法院驳回政府信息公开上诉请求后,刘老根向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刘老根长子刘领群24日在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回了安新县政府1月15日所做的行政诉讼上诉答辩状。
安新县政府认为,刘家对于收养登记的信息公开机关是安新县政府的认识是完全错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收养登记的信息公开主体应该是民政部门而非县政府。
关于计划生育问题。刘家在上诉状中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工作。安新县政府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管辖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刘家好像要说明县辖区计生工作全部是由县级政府负责的,这种解读是片面的。
